肇庆市结核病防治所是全民全额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县结核病的防治和结核病人的治疗任务。
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来所就诊的肺结核及疑似病人进行确诊并实施规范化治疗管理,对本市及外地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药物监免,并实施全面监督化疗(DOTS);负责院内外结核病会诊;全区各产科产院新生儿卡介苗接种工作的专业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质量监测;全区中小学结核菌自然感染的监测及对结核菌感染儿童实行化学预防措施;在对全区综合医院结核病登记、报告、转诊工作的监测中,对每年上报的几百张结核病疫情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逐一进行登记、访视、核实,努力做到肺结核病人“归口管理”;对与传染源病例密切接触的易感人群进行健康宣教、监测和保护。
工作指导原则:由区政府全面负责;区卫生局行政管理;结核病防治所制定落实控制措施;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指导,积极发现治疗结核病传染源,加强DOTS策略的落实。同时积极做好新生儿卡介苗接种,结核病知识科普宣传等辅助措施的落实。
我们的口号是:保护人民健康,控制结核病。